国家税务总局曝光 骗取出口退税多人获刑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骗取出口退税案件,释放严监管信号。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5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涉案企业税款不仅面临补缴税款和罚款,相关负责人也遭到刑事追责。
国家税务总局鹤壁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实,2020年至2024年,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通过虚开 农产品 收购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结汇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230.95万元。
2025年5月,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河南艾麦尼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追缴出口退税款、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三年的处理处罚决定。2026年7月,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庆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
根据现行法规,骗取出口退税超过10万元,将构成刑事犯罪,税务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企业实际控制人、经办人员以及全链条参与主体,均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其中骗取出口退税超过500万元,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个别税务人员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或在出口退税执法中犯错也面临追责。
根据税务总局披露信息,2020年至2021年,湖南宸睿 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彭宇勾结湘西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峰,通过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上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339.28万元。
上述公司遭到相关处罚之外,2025年10月,湘西高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向峰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5年12月,向峰因犯受贿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出口退税罪等,被泸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湖北睿澳 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中,4名税务人员因在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执法过错被追究责任,包括严重警告处分等。
近年来,随着税收 大数据 监管能力的持续提升,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机制不断完善,骗取出口退税空间不断压缩。
今年4月,八部门在北京召开全国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称近年来八部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两年来检查出口骗税企业4850户,挽回出口退税损失246亿元。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曲君宇表示,出口企业必须彻底摒弃骗税后“补税了事”的错误认知,认清骗取出口退税的双重法律后果:行政上,不仅要补税缴罚,还会被停止出口退税权;刑事上,企业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都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企业自身也将因信用记录受损而丧失市场信任与发展空间。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发票、签订虚假买卖合同、虚假填报商品品目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合规经营是外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石,出口企业应自觉如实申报纳税,依法依规办理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