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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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意见
二〇二六年九月
重要提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已经东兴证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东兴证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主动终止上市情形。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本财务顾问”)接受东兴证券的委托,担任东兴证券主动终止上市的财务顾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本财务顾问意见。东兴证券已经声明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东兴证券主动终止上市相关公告文件。
一、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财务顾问意见。
(二)本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财务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财务顾问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截至本财务顾问意见签署之日,本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核
查,本财务顾问意见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东兴证券全体股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