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大盘行业板块个股策略
资讯池

券商及个人廉洁从业细则拟修订 禁止券商以“渠道费”进行利益输送

日期: 2026-09-14 19:44来源: 财联社电报域名: cls.cn
溯源
重要性:关注级 · 70·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sector_transmission·影响对象:sector:券商、sector:证券·来源/栏目:财联社·抓取时间:2026-09-14 20:06:02·信任分层:优先源·转载来源:东方财富

【券商及个人廉洁从业细则拟修订 禁止券商以“渠道费”进行利益输送】财联社9月14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正就《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向券商征求意见。修订稿要求,券商须在第三方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交付成果、验收标准、服务时限、费用标准及反商业贿赂、禁止不正当利益输送等条款,确保服务真实、对价公允、流程可溯、成果可验。

同时,禁付费用清单新增“渠道费”,严禁虚增价格、变相馈赠、利益输送或规避监管,对存在廉洁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终止合作。(财联社记者 林坚)

打开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