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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大华所罚没近1500万元 此前在对东方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日期: 2026-09-04 17:43来源: 财联社电报域名: cl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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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关注级 · 70·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sector_transmission·影响对象:macro、sector:证券·来源/栏目:财联社·抓取时间:2026-09-04 17:54:02·信任分层:优先源·转载来源:东方财富

【证监会对大华所罚没近1500万元 此前在对东方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财联社9月4日电,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大华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大华所为东方集团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出具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所在对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5,207,547.16元,并处以950万元罚款。对高世茂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霍耀俊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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