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池
两部门: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
日期: 2026-08-14 17:18来源: 财联社电报域名: cls.cn
溯源
重要性:高重要性 · 87·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direct_market·影响对象:macro、stock:银行·来源/栏目:财联社·抓取时间:2026-08-14 17:30:02·信任分层:优先源·转载来源:东方财富
【两部门: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财联社8月14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一是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二是便利跨国公司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三是简化业务备案登记流程。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同时,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