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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抱团”抬价!东北明确新能源集中报价仅限同省同集团

日期: 2026-08-08 10:24来源: 人民财讯域名: finance.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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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关注级 · 70·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sector_transmission·影响对象:sector:新能源、sector:光伏·来源/栏目:东方财富·抓取时间:2026-08-08 10:24:02·信任分层:优先源

据 中国电力 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日前印发《东北区域集中式 新能源 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 光伏发电 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作出系统性规范。其中明确,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内同一省的 新能源 发电企业进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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