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 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26年7月1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yuanfunds.com)、中国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发布了《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451;C类基金代码:01980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栋4301
联系人:邹莉
联系电话:(0755)29395858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7月17日,于当日下午交易时间(即15:00)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受托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参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剪报、复印、按以上格式自制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yuanfunds.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方式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需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业务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6)授权的确定原则
①直接表决优先规则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授权委托,又存在直接投票表决,则以直接表决为有效表决,授权委托无效。
②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表决意见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表决意见一致的,按照该表决意见计票;若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前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4、其他授权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或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公告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6年8月11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无法按时计票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推迟计票日或采用其他适当的应对措施,并在原定计票日前于规定媒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