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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征求意见: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 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
日期: 2026-07-03 19:21来源: 财联社电报域名: cl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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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高重要性 · 87·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direct_market·影响对象:macro、market·来源/栏目:财联社·抓取时间:2026-07-03 19:33:01·信任分层:优先源·转载来源:东方财富
【证监会征求意见: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 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证监会就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优化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净资产超过10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小额快速融资上限提升至10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
同时,将小额快速再融资由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修改为上市公司股东会授权,提高融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