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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一审宣判

日期: 2026-06-25 12:59来源: 界面新闻域名: finance.east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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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高重要性 · 87·对象槽:policy_regulation·对象关系:direct·影响对象:market·来源/栏目:东方财富·抓取时间:2026-06-25 13:00:02·信任分层:优先源

2026年6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单位安徽 光智科技 有限公司、被告人刘留、曹琰、朱帮夫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对安徽 光智科技 有限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曹琰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朱帮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安徽 光智科技 有限公司违反国家有关出口管制规定,通过伪报品名、骗取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等方式,将9377余千克、货值5676万余元的管制物项锗、镓走私出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留、销售经理曹琰、报关员朱帮夫等分别参与策划、实施犯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刘留、曹琰、朱帮夫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根据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地位作用、认罪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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